进展
业委会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夏征说,开发商拒交物业费的另一个理由,是因为自己公司有工程人员和保安,希望“自己管自己”。在沟通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山色物业和业委会分别作为原告和第二原告,把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06年8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399659.37元;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物业费期间的利息38734.92元;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起诉书上如是表达了业主们的诉求。
6月25日,记者两次致电北京紫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玉和,希望能对情况进行核实,但他以正在开会和无法证实记者身份为由拒绝透露任何情况。
新天第小区业委会主任张大宪表示,自管需要有小区2/3业主表决通过才能生效,对于占相当产权面积的大业主来说,也必须要按照业主大会的决议来执行,按时交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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