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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直播:2008中国房地产市场形势与发展趋势

房地产门户房天下  2007-12-07 15:04

[摘要] 广东省的房地产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在全国一直起着示范引导的作用,我们在各个时期经常到广州市调研,对广州市场有一定的了解,今天用半个小时的时间跟大家共同交流探讨全国房地产市场的形势,目前运行的特点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的情况

主持人:感谢林教授的发言,因为时间的关系林教授讲的是很精彩的,广东社科院讲的是最全面的,下面请蔡会长为林教授送纪念品,林教授就在广州,大家联系他们很方便的,所以今天因为时间的关系,就不互动了。

主持人:下面有请广东房地产行业协会会长蔡穗声先生发表主题演讲“谈谈住房政策与房地产市场”。

广东房地产行业协会会长蔡穗声先生

蔡穗声:谢谢金院长,也不是总结,按分工三个人分别的讲,侧重点是不同的,刚才文处长讲了国家宏观的政策和大的经济形势,林研究员又介绍了广东经济发展趋向,我后面就相对比较好讲一点,我就抓紧时间,谈一些看法。我谈的是住房政策和房地产的关系,我按照自己的研究情况来谈,就是个人的研究心得体会,不代表我服务的机构,也跟会长的职务没有关系,有一些看法是有争议的,我谈自己的想法,有些讲的不对的或者是错误的,我自己负责。

我国今年以来对住房政策有了新的框架,这是个问题。今年8月份出台了国务院的24号文,对以往的政策进行了调整,住房政策的新框架,我概括为以低收入家庭为保障的住房新政策。背景在于我国已经终结了福利分房,这几年来房价居住的费用上涨比较快,部分收入较低的居民怨气比较大,以往的政策无法保障低收入者的居住需求,这种情况下,国务院24号文对以往的住房公共政策进行了大的调整,要求各级政府承担公共职能。首先,政府分析部分城市低收入家庭比较困难,原因在于城市廉租房制度之后,经济适用房制度不够完善,政策措施还不配套,这样的三个原因造成了部分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这样的说法给这几年的情况划了句号。

国务院的文件重新调整了住房保证思路,保障了主要的途径,强调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的解决城市低收入的体系。重点还是廉租房制度,是发补贴还是建廉租房的问题。扩大廉租房的保障范围,将收入扩大为低收入。

积极发展租赁市场,文件中说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中小户型住房面对社会出租。国务院文件对保障制度政策的改变,跟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强住房建设通知重点发展经济适用房是有很大的区别和调整的。国务院的文件对经济适用住房也进行了调整,将以往经济适用房的对象是中低收入群改为低收入群。

单位集资合资合作建房就是属于经济适用房,按照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标准和工艺对象严格把关不能超过这个范围。

对保障达标面积也做了严格的规定,新建的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经济适用房套型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跟以前建设部规定的建设适用房住房小套型60平方米,中套型80平方米也是有所调整的。政策实施提供了行政和资金的保障,最后一点,以往国家政策的受惠面仅限于城市居民,24号文扩大到农民工,对他们的住房也进行了制度的安排,这是我的理解。我认为国务院24号文对我国住房政策作了重大的调整。

当前对住房政策的理解有两种思路,一种思路叫做两分法,一种思路是三分法。社会保障的对象是城市低收入家庭困难户,这是很明确的,就文件下发后,引发了一个讨论,为什么不保障中等收入者,中等收入者如何买房,网络上的言论是批评政府,用词比较严厉,背弃承诺逃避责任,政府原来承诺的,经济适用住房是中低收入者,现在又不是了,只是低收入,不承诺中收入了,是否对原来的承诺有所背弃,责任缩小了。

现在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两分法,认为社会的住房体系分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政府保障的部分,国家保障城市低收入者以及农民工的问题,其他的没有列入保障的范围,毫无疑问就是进入房地产市场范畴。

低收入是多大的范围,文件没有明确,我认为还是统计局的20%比较适当,政府文件从来没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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