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8月26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新挂南沙蕉门河中心区及金沙涌以南6个地块,挂牌起始价超26亿,总用地面积近30万平,计划将在9月27日下午在南沙行政中心会议厅举行现场竞价。这是南沙近一周以来第二次推出地块,8月23日,南沙已有两块地现身,短短一周推出8宗地,南沙似乎迎来属于自己的推地季。
蕉门河中心区南滨水角西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部分)
一、用地概况
1 、地块位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以东,蕉西
路以西的蕉门河中心区南滨水角。地形图号是 1 88-62 - 6。
2、用地面积:由四块用地组成,总用地面积为 132285㎡,总建筑面积 329491 ㎡(各地块细分情况见下文)。
二、规划技术经济指标控制要求
规划控制要求的下列经济技术指标均为规定性(强制性)指标,必须遵守。
1、地块一
用地性质: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
用地面积:27107 ㎡。
建筑密度≤40%,即规划控制为上限值。
容积率≤2 ,即规划控制为上限值。
绿地率≥20%,即规划控制为下限值。
建筑限高:100 米。
建筑总面积:地块内计算容积率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54214 ㎡。
2、地块二
用地性质: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
用地面积:22507 ㎡。
建筑密度≤40%,即规划控制为上限值。
容积率≤2 ,即规划控制为上限值。
绿地率≥20%,即规划控制为下限值。
建筑限高:100 米。
建筑总面积:地块内计算容积率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45014 ㎡。
3、地块三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R2)。
用地面积:60484 ㎡。
建筑密度≤35%,即规划控制为上限值。
容积率≤3 ,即规划控制为上限值。
绿地率≥30%,即规划控制为下限值。
建筑限高:100 米。
建筑总面积:地块内计算容积率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181452 ㎡。
4、地块四
用地性质: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
用地面积:22187 ㎡。
建筑密度≤40%,即规划控制为上限值。
容积率≤2.2,即规划控制为上限值。
绿地率≥20%,即规划控制为下限值。
建筑限高:80 米。
建筑总面积:地块内计算容积率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48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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