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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多盘挂 名卖商楼 ""被勒令整改

广州日报  作者:赖伟行  2011-07-21 07:37

[摘要] 开发商以“ ”形式宣传、销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用地性质多为商业用地。此种“ ”使用年限一般只有40年,比住宅短了30年。另外,商业用地按商业地产征收税费,如契税普通住宅为房价的1.5%,商用物业则为房价的3%。

 

“”政策难松动

据悉,广州项目可追溯到2006年,当时位于珠江新城的一个商业项目取得预售证,开盘即受投资客与商务人士追捧。随后,越来越多开发商效仿,尤其在广州去年出台住宅限购令后,项目更成为市场热捧的对象。

“相较此前,近期‘’项目已经有所减少。”经纬行研究中心主任曾英杰认为,商业项目以 名义这种“打擦边球”的行为长期存在,主要是由于房地产市场倒挂造成的,由于广州楼市住宅的消化率高于商业项目,开发商在开发住宅上的经验也更丰富,从而也更倾向于以“住宅”的面貌把产品推向市场。

另外,抛开调控因素不说,“”项目本身由于在内部设施配套等方面比普通住宅存在更大的隐患,从安全因素出发,今后肯定将更为严格。而且,目前广州整体商业地产已经开始发力,开发商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考虑“弃宅从商”,也将会令市场上的“”产品供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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