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施〈粤澳合作框架协议〉2017年重点工作》已经粤澳两地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港澳办反映。
49.按照国务院《珠海口岸查验机制创新试点方案》,共同推进“合作查验,一次放行”新型通关模式。加快推动粤澳新通道建设,尽快落实鸭涌河治理方案以及口岸大楼建设。(珠海市政府,省港澳办、口岸办)
50.推进珠海湾仔与澳门内港之间挡潮闸的前期研究工作,争取早日落实建设方案。(珠海市政府,省港澳办、口岸办)
51.加快推进港珠澳大桥建设,共同争取在港珠澳大桥珠澳口岸实行更加便捷的通关模式,支持港珠澳大桥珠澳口岸人工岛澳门口岸管理区建设工作,做好沿线的物流、旅游、商贸等主要配套产业的规划和布局。(珠海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口岸办)
52.推进珠澳航空业的合作发展,开拓公务机服务、推进航空客货运市场合作,探讨珠海机场与澳门国际机场的合作模式,包括股权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共同做大做强航空产业。(珠海市政府)
53.加强粤澳海域管理及围海方面交流合作,对澳门新城各区填海造地的需求给予支持。(珠海市政府,省海洋渔业厅)
54.落实《关于支持澳门新城A区填海工程供砂协议书》,继续推进1、2号采砂用海区向澳门新城A区填海工程供砂。(珠海市政府,省海洋渔业厅)
55.落实《粤澳供水协议》、《粤澳供水合作框架协议》、《关于建造第四条对澳供水管道工程的合作协议》及《关于建造平岗-广昌原水供应保障工程的合作协议》,加快推进第四条对澳供水管道工程及平岗-广昌原水供应保障工程建设,确保对澳供水安全。(省水利厅)
56.完成220千伏对澳输电第三通道线路珠海段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签订2010年至2020年电力合作框架协议补充协议,确保对澳供电安全稳定。(南方电网公司,珠海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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