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房叔”、“表叔”……去年以来,以微博等网络新兴媒体为载体的网络反腐、网络举报如火如荼,将一批官员拉下马来。昨日,广州市反贪局局长彭孟柬在省人大分组讨论会议时接受媒体采访表示,他十分赞赏网络反腐的方式,但对于腐败分子来说,也有办法去规避。
广州市反贪局局长彭孟柬表示十分赞赏网络反腐,同时透露:
“房叔”案已进入司法程序目前尚未具体定性
“房叔”、“表叔”……去年以来,以微博等网络新兴媒体为载体的网络反腐、网络举报如火如荼,将一批官员拉下马来。昨日,广州市反贪局局长彭孟柬在省人大分组讨论会议时接受媒体采访表示,他十分赞赏网络反腐的方式,但对于腐败分子来说,也有办法去规避。同时网络反腐还需要注意区分,不要出现恶意中伤和诬陷事件。
彭孟柬说,去年著名的“房叔”案件——原任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被曝拥有房产20多套,目前由番禺区检察机关审理,已经进入了司法程序,但案件尚未具体定性。彭孟柬表示,类似“房叔”、“表叔”这样的网络反腐很好,作为一名领导,彭孟柬自己并不会因为有网络反腐存在,就心存压力,“我还会和往常一样”。但他表示,要搞腐败的人,总会有办法去规避这些问题,言下之意,网络反腐并不能取代现有的反腐制度。
彭孟柬同时说,网络反腐虽有其积极的一面,但也要防范有别有用心的人,借网络反腐之名去恶意中伤和诬陷好人,网络反腐需要有政策的适当引导。
电子文件不能作为直接证据
那么,目前的网络反腐中提供的视频、照片和录音等电子文件,是否可以作为检察机关办案的直接证据呢?对此彭孟柬的回答是否定的。他说,目前新的刑诉法对电子证据的采纳有具体的规定。网络反腐所提供的只能作为举报的线索,而且这个线索的使用,还要经过法律的有关程序才能确定。
作为纪检机关,是不能将网络上的东西直接拿来作为证据的。彭孟柬称,所谓证据,是指调查后(司法程序中叫作侦查),即调查取证后拿到的,才能作为证据使用。“网络反腐只是提供一条路线,比如前面有座山,是否真有,你要走到那才知道。”
■焦点问答
彭孟柬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反腐是否存在既往不咎?我个人从未考虑过此原则”
有传言说,对于反腐力度,可能要划出以十八大为“分水岭”的两种处理方式:只要主动交代,十八大前的可以既往不咎。对此,彭孟柬直言,个人从未考虑过既往不咎原则。昨日,彭孟柬在分组讨论会议结束后,集中回答了媒体记者的若干个问题。
1、今年还会不会加大“三打两建”力度?
答:这是广东的一个阶段性专项行动,实际上日常执法工作中,我们也有开展类似行动,不同之处在于,“三打两建”是某个领域集中开展的。如果长期这样打击的话,像我们检察院去年办案基本上是翻了一番,正常是每天工作八个,去年可能是干到十四五个,长期这样我们的体力也支撑不住,我们这些检察官、法官,包括公安付出的劳动量非常大。
2、是否支持制定预防犯罪法?
答:我个人认为,立这个法有必要,但应该是顶层设计,从国家的层面来考虑。作为我们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主要是根据案件,开展职务犯罪预防。
3、目前职务犯罪是否处于高发态势?
答:现在国家经济处于转型的阶段,案件也是和社会的经济发展一样。现在这个阶段容易出现易发高发状态,特别是权力比较集中的领域,资源比较集中的领域,比如说工程建设、医疗采购等等,容易产生权钱交易。公务员犯罪不是呈爆发的趋势,公务员犯罪就是一种政治信仰动摇,比如看到许多同学赚了大钱,“富裕的商贾和公务员的清贫”造成了心理的失衡,所以铤而走险。
4、罪犯利用取保候审、缓刑、保外就医来达到“脱管漏管”目的,如何防范?
答:“脱管漏管”并不一定都是腐败案件,比如有些是判缓刑、保外就医,转为在社会上监管,但管理部门比较忙,没有及时做好这些工作。至于一些官员进去后很快就出来了的问题,新的刑诉法对这方面有明确的规定,有一些情节比较严重恶劣的,都加了“不得减刑”等限制规定。
5、财产公示会否起到反腐作用?
答:我没有做很好的评估,我想财产公开应该这样看:合法的,能公开的,他就敢公开;但是再公开也好,相当一部分财产他不愿意公开的,尤其是不合法的,我们有没有办法知道呢?
6、是否存在“既往不咎”的赦免权?
答:我个人认为目前还没有这个规定,不知道它的可行性如何。我能够认可的,就是对贪官要严厉惩治,我没考虑过既往不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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