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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8.7万平债权土地3.4亿拍卖 需缴税费金439万元

房天下  作者:陈绮云  2014-09-17 11:13

[摘要] 今日(9月17日),广州国土局转让拍卖2宗增城用地,两宗地为债权抵押物,曾于2011年在深圳多次拍卖,于2013年1月9日在广州增城公开拍卖,因无公司参与拍卖而流拍。事隔一年多再次拍卖,两宗地占地面积不变,但起拍价上涨63.66%至34369万元(约3.4亿),折合地面价3954元/平。

 

曾在深圳多次拆分拍卖 为"可疑类债权资产包"的部分

距了解,两宗地为“增城地区可疑类债权资产包”中的部分资产,具体为广州长远实业有限公司和增城市中港有限公司的组包债权的抵押物的一部分,曾在深圳多次被拆分拍卖但并未成功。“资产包”曾于2011年6月28日在广东潜龙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大厅公开拍卖,后因世银联公司未按约支付剩余成交价款和拍卖而失败告终,还引发一系列的潜龙拍卖公司、世银联公司、深圳华融公司的拍卖纠纷。“资产包”于2011年9月16日在深圳市深南大道6007号安徽大厦再度拍卖

当时两宗地的名称为“荔城镇三联村鸭子围”,跟现在的“荔城街三联村鸭子园”稍有不同。

广州土地拍卖 增城荔城镇转让拍卖
2011年6月28日广东潜龙拍卖有限公司拍卖企业债权资产的公告

广州土地拍卖 增城荔城镇转让拍卖
2011年9月16日深圳市安徽大厦拍卖大厅拍卖公告

拍卖属按现状附带条件转让 买受人需承担各项风险

公告显示,此次拍卖属于按现状附带条件转让,增城市人民法院和增城市土地房产交易所已谨慎调查核实标的物存在的瑕疵,但若发生增城市人民法院和增城市土地房产交易所合理注意、调查义务以外且公告未能涵盖的标的物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另外,两宗地均被认定为闲置土地,买受人需承担土地闲置产生的风险和责任。地块按现状拍卖,买受人承担需承担因规划等相关问题导致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两宗地均未申请用地规划条件,拍卖成交后,用地规划条件由买受人自行按规定向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办理。另外,买受人须按规定签订《土地利用协议》,并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重新约定动工开发时间,若超过重新约定的动工开发时间仍未开发建设的,将按《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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