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抗议!他凭什么抢麦发言?”“支持(旧楼加装电梯)都有13人发言,我们要求均等发言机会”……昨日举行的羊城论坛聚焦旧楼加装电梯,但现场支持派与反对派激烈交锋,论坛结束后甚至还直接吵了起来。
现场焦点
1 双2/3业主同意可加装电梯合理吗?
丽江花园丽波楼一位业主认为,产权面前人人平等,凭什么你大多数人同意了,我就遭受房子贬值,还要通风、采光都要受影响?另一位阿伯则翻出“陈年旧账”,“当初福利分房时,有领导职务的都分到中高层,我们群众就分到低层,忍受了20多年的潮湿、蟑螂。你住在楼上的住了优良的环境20年,现在说上下不方便就要加装。这有道理吗?”
而支持者除了强调加装电梯的现实需要,还普遍认为,双2/3提供了可操作性的保障。家住粤垦路的一位阿伯说,如果非要100%同意才能安装的话,则相当于鼓励钉子户,“我们那有50多户都同意了,有1户不同意,而且他也不给任何理由,就是让你干不成”。海珠区新港西路一小区的业委会主任也反映,有些钉子户为了多要补偿,甚至夹杂个人恩怨,让400多户业主都装不成。
2 低层住户一定得给补偿吗?
根据广州市社科院制定的《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集资分摊费用的参考标准》,低层业主除了不要交电梯安装费、不用分摊后续电梯运行费等外,其所获的补偿也是的。据媒体报道,有的小区低层住户原本没要补偿,但看到标准后反悔改而要求补偿。
论坛现场也有高层住户提出异议,“如果没有对他造成影响,其利益未受损,为何不用负担成本还要我们给补偿?赔的意义不是以楼层来决定”。不少支持者对此表示赞同,“真有钱我们就不会一直住楼梯楼了。就算装了电梯房子,也只有把房子卖了才能体现出来”。
对此,省政府参事王则楚提出一个折中方案:既然土地都归国有(业主只有使用权),政府可让出容积率等利益,将旧楼都加高两层,让低层住户搬上去,原有的一、二层改作停车场,这样既解决低层业主的采光、通风问题,也解决了停车甚至加装电梯的经费问题。不过市人大城建工委的一位负责人认为,此举或不太可行,因为一旦加高就属于中高层了,消防、楼间距都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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