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江苏扬州市财政局、市房管局联合出台通知,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奖励政策只针对成品住宅,扬州市政府希望加快本市房产库存消化速度的意愿十分明显。然而,这一政策微调是否触动了房地产调控的大方向,政府是否应该直接出资补贴购房者?政策出台后立即引发了广泛的关注与争议。
奖励政策实际上是变相退税
根据扬州出台的奖励措施,扬州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千分之六的奖励;对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千分之五的奖励;对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千分之四的奖励。
如此大范围的奖励,资金从哪来?
“这是个显而易见的问题。”北京中原市场研究部研究总监张大伟告诉记者,根据现行的房地产交易税费政策,每卖出一套房子,地税部门会获得各项税收约为房价的10%左右。从这个角度讲,地方政府的奖励政策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退税,是拿少量财政支出撬动大量财政收入的做法。
“平均千分之五的奖励资金,撬动的是百分之十的财政收入。这意味着花1亿元就能换回20亿元。”张大伟说。
根据扬州2010年公布的数据,2010年扬州市房地产业税收占地方税收收入的比重为32.48%,达到历史值。房地产业税收增量占地方税收增量的43.54%,如加上与房地产业关联度较大的建筑业,税收占比高达50.29%。房地产和建筑业税收已占地方税收的“半壁江山”。
“扬州本身并不是限购城市。在没有严格限购政策约束的情况下依旧急于刺激房地产市场,可见其对房地产的依赖程度有多大。”张大伟说。
相关阅读:
下一篇:学位政策年年改 不买房难有好学位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