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天下午,广东首次发布了幸福广东指标体系的测评结果。2010年,广州、东莞、珠海夺得珠三角地区综合幸福指数的三甲,深圳排名第四。据介绍,本次发布的指数均由相应部门提供的数据统计而成,是幸福指标体系的客观条件部分,而包括35个指标的主观幸福感受,还在进行调查,尚未统计出来。
广东首次公布官方“幸福指数”,在珠三角城市中
昨天下午,广东首次发布了幸福广东指标体系的测评结果。2010年,广州、东莞、珠海夺得珠三角地区综合幸福指数的三甲,深圳排名第四。据介绍,本次发布的指数均由相应部门提供的数据统计而成,是幸福指标体系的客观条件部分,而包括35个指标的主观幸福感受,还在进行调查,尚未统计出来。
深圳幸福指数未进三甲
昨日报告显示,珠三角九市中,2010年的综合幸福指数的是广州、东莞、珠海,的是肇庆。
值得注意的是,经济发达的深圳市,幸福指数排在了珠三角城市第四位。报告分析,主要原因在于其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未保持同步,其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万人治安和刑事警情等指标,均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
在粤东西北12市中,梅州、云浮、湛江分列前三甲,茂名、清远、河源列后三位。
公用设施人居环境进步
2009年、2010年(两年的数据均于昨日同步发布)的水平指数显示,就业和收入、教育和文化、医疗卫生和健康、社会保障、消费和住房、公用设施、社会安全、社会服务、权益保障、人居环境这十大指标中,各市的公用设施、人居环境改善,社会服务一项则略有下降。
具体来说,珠三角地区的公用设施指数提高了12.6个百分点,粤东西北的这一指数也提高了6.8个百分点。省统计局局长幸晓维说,这主要是因为,城市每万人公交车辆拥有量大增,从2009年的10.09标台增至11.6标台。
而人居环境指数上,由于2010年的广东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比2009年提高了将近20个百分点,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的这一指数都有不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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