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房贷,从折扣变化,到贷款成数与方式,变脸比翻书还快。
临近年末,让我们一起来盘点这些变化吧:
政策:二套房首付七成
3月17日晚间,广州政府发布新政,有过贷款记录的,置业首付要求更高。
新政明确:无房无贷者:首付三成;无房有贷款者:首付四成;有房无贷款记录者/首套房贷还清者:首付五成;首套未还清者:首付七成;有房购买非普通商品房:首付七成。
利率:从八五折 到全面上浮
以四大行为例,房贷利率也如政策一样,经历了三重波折:
4月1日起,四大行利率由八五折提高至九折;5月6日,执行基准利率标准;8月12日,又上调至1.05倍。
其他行也迅速跟进,至此,广州主流房贷为上浮5%—10%。
更痛苦的是,而由于利率波动,导致放款速度降低,部分客户的等候期达到2—3个月,甚至半年。
公寓:330新政后 银行不放款
广州330新政禁止个人购买商服类产品,同时各大行也停止了对公寓项目的贷款。
之前购买一手商服,首付五成,基准利率上浮10%的协定,在一夜之间消失,企业法人购买需一次性付款。
消费贷:不超过10年100万 禁止用于房地产
在房贷收紧后,消费贷一度占据主流市场。
不过,9月20日的一纸新政,个人消费贷款用途得到规范,其被要求严禁用于购房。
另外,原则上不发放金额超过100万元,或期限超过10年的个人消费贷款。
抵押贷:抵押率不高于7成 严禁用于买房
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自有物业作为抵押,并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
在消费贷之后,抵押贷也被禁止用于购买房产,同时利率也相应上浮:
首付贷:一切用于首付的贷款 都违规
在双合同盛行的年代,动辄100万的首付,令广大购房者发了愁。因此,各类首付贷层出不穷。
首付贷并不是银行推出的贷款方式,而是发展商对于这类业务的统称,通常会将银行的消费贷及信用贷的钱,拿来交首付。
但在房贷新政之后,这类行为都不合法。广州也出现了客户用其购买房产,被查出来之后,被银监会进行处罚的案例。
租房贷:横空出世
当然,好消息也是有的。随着各地住房租赁政策纷纷落地,11月,建行在广东启动“个人住房租赁贷款”业务,并陆续发放贷款。
租房贷可用于贷款人支付住房租金,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凭备案登记的住房租赁合同,即可到网点申请。
贷款可采用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方式,可贷100万元、期限最长10年,受法律保护。
通过这一模式,房东可一次性提前回笼未来数年的房租,获取租金+投资。相应地,租户能以更便宜的价格租到房子,加上贷款利率并不高,租房成本很有可能不升反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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