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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国庆前夕再挂六宗地 十月将迎“土拍潮”

经纬中国2017-10-11 00:17:53

广州土地出让

数据来源:经纬【中国】研究中心整理


1、海珠琶洲

地块编号:海珠区琶洲西区AH040112

交易时间:2017-10-11(周三)

土地性质:商服用地

占地面积:5055㎡

容 积 率:FAR≤ 14.1

建筑面积:7.13万㎡

起始总价:106914万元

起始楼面价:15000元/㎡

备注:

▲竞买人须为从事国内、国际水上运输业务的全球化企业,并具备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

▲联合竞买的,竞买人的控股集团均需为从事船舶运输业的企业;

▲ 竞得人须在广州注册成立,并办理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土地项目建成后,受让人自持物业不得低于项目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70%,自持物业必须整体确权,不得分割销售(含预售和现售)。


2、海珠琶洲

地块编号:海珠区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跨市政道路连接体⑩-1号地块、海珠区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跨市政道路连接体⑩-2号地块

交易时间:2017-10-11(周三)

土地性质:两地块均为商服用地

占地面积:两地块均为318㎡

建筑面积:1号地953㎡;2号地1271㎡

起始价格: 1号地615万元号地820万元

起始楼面价:两地块均为6453元/㎡

备注:

▲地下连接体方案须征求市政综合管廊和公共地块单建地下空间建设方意见,同时须满足管廊特殊节点的竖向要求;

▲地下连接体与相连地块地下空间可一体化统筹编制,地下连接体应单独计算建筑面积。


3、南沙灵山岛尖

地块编号:2017NJY-8 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尖C2-21-02

交易时间:2017-10-11(周三)

土地性质:商服用地

占地面积:1.49万㎡

容 积 率:FAR≤ 4.0

建筑面积:5.98万㎡

起始总价:38940万元

起始楼面价:6516元/㎡

备注:

▲竞买申请人须在广州市南沙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公司,竞买申请人或其所属集团须是有色金属行业的上市公司;

▲竞买申请人或其所属集团控股子公司须在竞得土地后180天内注册或迁入2家或以上独立法人企业总部到广州南沙区,5年内引入不少于40家相关企业到广州南沙区;

▲竞得人需自持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30%以上的物业,自持部分物业自取得房地产权登记后持有年限不低于5年,期间不得销售和转让。


4、黄埔长岭居

地块编号:黄埔区禾丰路以北、新丰路以西YH-K2-4

交易时间:2017-10-11(周三)

土地性质:住宅

占地面积:16.96万㎡ (可用面积8.2万㎡)

容 积 率:FAR≤ 2.8

建筑面积:14.02万㎡(已扣除8.94万㎡村集体物业面积)

起始总价:176748万元

起始楼面价:12604元/㎡

备注:

▲竞得人注册地址须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

▲地块内配建的中小学用地建设完成后须无偿移交区教育部门;

▲地块内须配建89350平方米村集体物业,配建的村集体物业建设完成后须无偿移交给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禾丰社区经济联合社;

▲企业自持部分作为租赁住房,须整体确权(只办理一个不动产权证),不得销售,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


5、黄埔科学城

地块编号:开泰大道以北、开达路以西KXC-K1-9

交易时间:2017-10-11(周三)

土地性质:住宅

占地面积:7030㎡

容 积 率:FAR≤ 3.0

建筑面积:21090㎡

起始总价:15150万元

起始楼面价:7183元/㎡

备注:

▲竞得人注册地址须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 竞买申请人注册地址不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的,受让地块后须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

▲该地块用于建设工业企业员工租赁用房,租赁对象须经黄埔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

▲项目建成后必须整体确权并自持,不得分割销售,自持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


6、增城永宁街

地块编号:增城区永宁街长岗村83101229A17083

交易时间:2017-10-19(周四)

土地性质:商住

占地面积:3.52万㎡

容 积 率:FAR≤ 7.1

建筑面积:25万㎡

起始总价:208500万元

起始楼面价:8340元/㎡

备注:

▲竞买人需出具符合地块产业类型为总部经济的证明;

▲在2018年6月30日前,至少引进1家具备独立结算功能的内地投资公司华南区域总部;

▲投资总额不低于46亿元人民币;竣工验收后五年内,投资 方需引进独立法人企业不少于30家,其中外资企业不少于5家;

▲项目建成后,竞得人自持物业不得低于项目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50%(125000平方米),其中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的物业不小于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30%(75000平方米);另不大于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20%(50000平方米)的自持物业可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10年后销售给符合增城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对象。


7、增城新塘

地块编号: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83101217A17099

交易时间:2017-10-24(周二)

土地性质:商住用地

占地面积:2.46万㎡

容 积 率:FAR≤ 6.8

建筑面积:10.54万㎡

起始总价:62100万元

起始楼面价:5890元/㎡

备注:

▲竞买人需提供产业类型为能源产业链总部经济的证明;

▲竞买人需在2014年至2016年曾获评广州市总部企业;

▲项目建成后,竞得人自持物业不得低于项目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50%(52714㎡),其中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的物业不小于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30%(31628.4㎡);另不大于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20%(21085.6㎡)的自持物业可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10年后销售给经增城区招商部门认可的对象。

8、黄埔长岭居

地块编号: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长岭路以南YH-A3-2

交易时间: 2017-10-30(周一)

土地性质:住宅用地

占地面积:8.82万㎡

容 积 率:1.0<FAR≤2.0

建筑面积:10.1万㎡(已扣除不可售的中、小学两宗地6.19万㎡)

起始总价:93241万元

起始楼面价:9235元/㎡

备注:

▲竞得人注册地址须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竞买申请人注册地址不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的,受让地块后须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

▲配套中、小学建成后须无偿移交区教育部门;

▲企业自持部分作为租赁住房,须整体确权(只办理一个不动产权证),不得销售,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

9、番禺长隆汉溪1

地块编号:番禺区大石街兴南大道南侧DSJ15-01地块

交易时间: 2017-10-30(周一)

土地性质:商住用地

占地面积:8.72万㎡

容 积 率:地块一FAR≤3.2;地块二FAR≤5.0

建筑面积:20.25万㎡

起始总价:325758万元

起始楼面价:16090元/㎡

备注:

▲受让人须负责按规划要求在地块一(二类居住用地)范围内配建不少于69000平方米拆迁安置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受让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向广州市番禺区府提供拆迁安置房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并经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确认;

▲受让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拆迁安置房建设施工并符合具体交楼标准,经广州市番禺区府共同参与物业验收后由受让人无偿移交给番禺区府指定部门,并协助将产权登记至其名下。

10、番禺长隆汉溪2

地块编号:番禺区钟村街汉溪村BA0904007地块

交易时间: 2017-10-30(周一)

土地性质:商住用地

占地面积:7.09万㎡

容 积 率:FAR≤5.0

建筑面积:29.01万㎡

起始总价:638297万元

起始楼面价:22000元/㎡

备注:

▲竞买人需具有地铁上盖物业开发经验;

▲项目建成后,商场、酒店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商业商务建筑面积的60%,且必须自持,自持年限与相对应的土地出让年限一致,商场、酒店可分别整体确权,不得分割销售(含预售和现售);剩余商务办公建筑面积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后自持满5年方可转让;

▲汉溪长隆地铁站主体结构和附属设施合建及改建部分,须于上盖建筑规划验收前先行验收并无偿移交给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并负责确权至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1、南沙鱼窝头

地块编号:2017NJY-9 东涌镇东深村

交易时间: 2017-10-30(周一)

土地性质:住宅用地

占地面积:4.49万㎡

容 积 率:FAR≤2.2

建筑面积:9.88万㎡

起始总价:79230万元

起始楼面价:8021元/㎡

备注:

▲配建的拆迁安置房及配套车位需与商品房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交付时间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年内,配建的拆迁安置房及配套车位的位置、户型、套数、面积在报建(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需取得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的同意,建设及交付标准需严格按照出让文件中的《配建安置房建设标准》执行,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确权后将安置房及配套车位的产权无偿移交给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12、南沙黄山鲁公园

地块编号:2017NJY-10 南沙街海景路南侧、漾滨路西侧

交易时间: 2017-10-30(周一)

土地性质:住宅用地

占地面积:8.78万㎡

容 积 率:FAR≤2.2-2.8

建筑面积:14.4万㎡ (已扣除9万㎡安置房)

起始总价:157770万元

起始楼面价:10957元/㎡

备注:

▲该地块需配套建设拆迁安置房9万平方米(不少于900套,相应配套不少于900个停车位)并增配200个停车位提供给东南安置区首期住户使用,在此基础上进行竞价。配建的拆迁安置房、配套及增配的车位需与商品房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交付时间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年内,配建的拆迁安置房的位置、户型、套数、面积以及配套及增配的车位的位置在报建前需取得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的同意,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确权后将安置房、配套及增配车位的产权无偿移交给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13、花都凤凰大道

地块编号:花都区凤凰路地块一期用地

交易时间: 2017-10-30(周一)

土地性质:商住用地

占地面积:6.95万㎡

容 积 率:地块AFAR ≤2.8;地块BFAR ≤3.5

建筑面积:14.22万㎡(已扣除配建10000㎡政府性房源)

起始总价:231000万元

起始楼面价:16248元/㎡

备注:

▲地块用地范围内城市道路和绿地用地 由受让人配建后无偿移交给花都区人民政府;

▲竞得人在地块B不得建设及销售住宅或商业公寓,且在地块B自持物业不得低于地块B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30%,自持物业必须整体确权,不得分割销售(含预售和现售);

▲竞得人须在地块居住用地(地块A)范围内配建10000平方米政府性房源(居住),政府性房源(居住)需与商品房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建成后无偿移交给花都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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