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州地产经济学家邓浩志认为,共有产权房作为经济适用房的变异形式,其显著特点在于价格形成机制。共有产权房用地性质由划拨改为共有产权房出让,并按照商品房进行开发,且销售价格计算模式也类似于商品房。可见,比起传统的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房增加了土地成本,且房价实际上是“随行就市”。
广州地产经济学家邓浩志认为,共有产权房作为经济适用房的变异形式,其显著特点在于价格形成机制。共有产权房用地性质由划拨改为共有产权房出让,并按照商品房进行开发,且销售价格计算模式也类似于商品房。可见,比起传统的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房增加了土地成本,且房价实际上是“随行就市”。
另一个显著特点在于共有产权房的出资方式,它是由 按照“三七开”或“四六开”垫资,并不影响购房者向银行申请商业贷款等。就其出资方式的本质来说,与开发商推出的所谓“ ”优惠政策比较,前者的垫资人是 ,后者的垫资人是房产商,从融资模式上看,两者有相通之处。
在邓浩志看来,共有产权住房不会影响现行房地产市场商品房价格体系,不会影响房价的稳定,且在交易过程中各方都有明显的受益点。
“对于城市的‘夹心层’、刚需一族们,共有产权房算是一大利好。虽然产权不完全是自己的,个人只是‘股东’之一,但起码可以以较低门槛长久地住下来。”邓浩志认为,共有产权房 价值比较有限,因为这类房屋受政策限制,流动性较差,转让还需与 分成,个人空间会被大幅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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