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房屋租赁在楼市可谓是热度很高的词汇。目前,范围内已经有多个城市陆续出台房地产“租购并举”的相关政策。近日,太原市明确提出鼓励新建租赁住房,政府将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改变经营方式,从单一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鼓励企业将持有的存量房源依法向社会出租;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建立开发租赁一体化运作模式。
中原地产研究中心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已经有超过10个城市推出租赁类土地,未来可提供房源超过8万套。不仅如此,北京、佛山、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先后开始探索租赁土地供应模式。
北京住房租赁新政正式实施
今年9月29日,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发改委、市规划国土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从10月31日起正式实施住房租赁新政。
北京住房租赁新政目前已正式实施,监管和服务平台同步上线。据了解,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将通过接口方式,对各类市场主体运行的网络交易平台进行管理。
新政实施后,通过监管平台完成住房租赁登记备案,各部门根据登记备案信息依法为租赁当事人办理公租房租金补贴、户口登记和迁移、申请居住登记卡或申领居住证等公共服务事项。
其中,平台按照“1+N”的模式建立,“1”是监管平台,由北京市住建委牵头搭建,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数据集成,完成主体认证、房源查验、合同备案等工作;“N”即服务平台,是指市场服务主体建立的住房租赁网络交易平台,通过数据接口与监管平台对接,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等,为百姓提供租赁信息发布、网上签约、资金监管、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信用评价等服务。目前,该平台已有北京市房地产中介协会、链家、我爱我家、建设银行建立的服务平台同步上线运行。
广州出租房有明确标准 出租人必须网上备案
30日,广州市对房屋租赁的管理“三炮齐鸣”:广州市住建委与有关部门一口气发布了3份有关住房租赁的文件,包括《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规则》《关于广州市住房租赁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州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其中值得关注的亮点颇多:今后,广州将全面开启房屋租赁合同“线上线下”备案模式,不办罚1万;首次发布的住房租赁标准明确,严禁群租房,禁止“胶囊公寓”,首次明确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5㎡;人屋信息均须“实名”;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引导规范租赁双方公正签约履约,明确租赁期间,出租人不得单方上调租金等。
新规则还将作假纳入诚信系统。2013年,广州曾出台有关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规则,但主要是针对中介促成的租赁合同备案,而新《规则》则明确,自行签约也需进行网上备案。新《规则》规定,自行签约的,由出租人办理网上备案手续;租住租赁企业房屋的,由企业办理网上备案手续;经中介居间促成房屋租赁关系的,由中介机构办理网上备案。
出租人、住房租赁企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等弄虚作假录入虚假房屋租赁信息等不良行为将纳入诚信系统。
对于出租人没有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将被责令限期补办手续,自然人不补办登记备案手续的,处以50元的罚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补办登记备案手续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新《规则》还规定,租赁供需发布、备案、审核管理、配套服务均能在线上进行,只要登录“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或“阳光租房”app)进行相关操作即可。
以往当事人双方备案取件需要携带纸质资料到街道办事处窗口出具加盖公章的《网备证明》,至少需要往返两次;而新的备案模式则只需要出租人在网络端输入或上传资料(产权证号、身份证号、租赁合同),网上即可生成《网备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与街道办事处的受理窗口备案,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如无特殊需要,一般无需前往街道的受理“窗口”。
同时,新《规则》规定,街镇、区租赁所要通过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资料审核,实现了受理、核对、发证、巡查等全过程操作网络化,管理效率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