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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伪造客户签名 索取中介费被罚5万

金羊网   2017-01-24 07:29

[摘要] 此次公开发布的八宗案例涉及不同的纠纷类型,均属于普通的民事纠纷中比较常见和高发的案件类型,对诉讼参与人的警示教育意义重大。

此次公开发布的八宗案例涉及不同的纠纷类型,均属于普通的民事纠纷中比较常见和高发的案件类型,对诉讼参与人的警示教育意义重大。比如,据通报,在某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诉孟某居间合同纠纷案中,原告某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诉孟某欠2万元,并向法院提交了有“孟某”签名的《支付承诺书(卖方)》,而孟某则对该承诺书中“孟某”签名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之后,福田区人民法院依法委托广东某司法鉴定所对上述承诺书中“孟某”签名的真实性进行鉴定,该鉴定所于2016年7月4日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孟某”签名字迹不是孟某书写。某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利用伪造的证据提起本案诉讼索取中介费用,其行为已妨碍民事诉讼,依法应予制裁。福田区法院依法对某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0000元的处罚决定。

据介绍,证人证言是法院审理案件时普遍使用的证据,它对及时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证人作假证,增加法院审查判断证言真伪的难度,拖延案件审理,直接影响司法公平和正义。深圳中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刘杰晖表示,未来深圳两级法院还将切实采取措施,继续防范虚假证据,依法惩处违背诉讼诚信原则的诉讼参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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