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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将有规范

新快报  2016-11-19 07:24

[摘要] 为进一步规范销售现场信息公示,减少商品房买卖双方因信息不对称引起的矛盾纠纷,广州市住建委草拟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的通知》(下称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规范销售现场信息公示,减少商品房买卖双方因信息不对称引起的矛盾纠纷,广州市住建委草拟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的通知》(下称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根站、公共厕所、化粪池、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学校、消防站、派出所、燃气供应站、公交首末站、车位(车库)、肉菜市场、移动通信基站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设备的功能、用途、具体位置、规模和数量等内容

4.配建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的数量、类型、区域位置、产权状况及物业管理模式

5.商品房项目及其配套设施开发建设时序、进度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时间,并明确配套设施是否移交政府

●周边影响因素公示项目

1.被污染的土地及其他产生污染的场所

2.核电站、油气库站、危险品仓库及其他危险场所

3.高压线路、微波信道、无线通信基站及其他辐射源

4.规划的路桥、隧道、变电站及其他公共设施建设情况及其建设行为可能造成的影响

5.规划的绿地、水面、树林等改变现状及其他生态环境变迁情况

项目周边影响因素公示尺寸不小于80cm×120cm

现场设立公示簿和公示台,公示簿尺寸不小于30cm×40cm,封面标注“信息公示簿”字样,公示簿不少于2套。

●反馈意见途径

征求意见的时间:2016年11月17日—2016年11月27日

联系部门及方式: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83198503。

公众可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jjzxfwb@163.com)或邮寄(广州市中山四路芳草街26号雍雅园3楼法律事务部,邮编:510055)或传真(传真电话:83342565)形式反馈至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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