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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只有40年却签70年合同 回应:房管局备案

金羊网  作者:唐建丰  2014-11-19 10:36

[摘要] 万达广场所在项目地块属于商品住房及商业服务用地,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国土使用证上显示,该地块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至2081年8月23日止(即70年),商服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至2051年8月23日止,也就是说陈先生所买的商铺实际使用年限只有40年。

经过房管部门备案的合同显示商铺产权是70年

经过房管部门备案的合同显示商铺产权是70年

业主们聚在售楼处,希望开发商给出合理解决方案

业主们聚在售楼处,希望开发商给出合理解决方案

陈先生说,没想到到了2013年11月,万达广场的销售人员给他打来电话说,原来的合同要作废,需要重新签订一份买卖合同。

“我当时还觉得很奇怪,过去一问才知道,原来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土地使用权年限与国土使用证土地终止日期不符。”陈先生说,后经过查询才得知,万达广场所在项目地块属于商品住房及商业服务用地,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国土使用证上显示,该地块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至2081年8月23日止(即70年),商服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至2051年8月23日止,也就是说陈先生所买的商铺实际使用年限只有40年。

“这明显就是在欺诈嘛!”陈先生气愤地说。

据他介绍,万达广场在进行、二期商铺销售时,对前来购买的业主都宣称商铺是70年的使用权,和他情况一样的业主共有70多户,最初的买卖合同上都写着是70年使用权。

双方买卖合同约定,2014年3月30日前,万达广场应该将商铺交付给业主。“如今产权缩短了30年,明显就是欺诈,我们怎么可能收楼嘛!”业主刘女士称,接到万达广场方面通知收楼的电话后,他们决定集体拒绝收楼,并要求赔偿。

疑点

房管局竟通过备案?

为何明明国土使用证上写明该地块为商服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只有40年,而万达广场却可以和业主签订70年的买卖合同呢?

在一名业主提供的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复印件上,记者见到,该合同样本条注明“该地块土地面积为8854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普通商品住房及商服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自X年X月X日至2081年08月23日”。

该业主表示,正是因为万达广场方面以70年的使用权向东莞房管部门提交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获得了通过,所以万达才会向业主宣称商铺的使用年限为70年。

“国土证上写明了是40年,房管局却审核通过了使用权70年的买卖合同,真是天大的笑话。”一名业主表示,东莞市房管局对万达广场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没有进行严格把关审核,存在严重的工作失误。

万达隐瞒真实年限?

购买万达广场二期的张女士说,早在2012年5月,东莞市房管局就发现万达广场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铺使用年限存在问题,并对已经签订的合同盖章作废,但直到2013年11月,万达广场才告知业主,要求重新签订买卖合同。她认为,万达广场方面在早期有意隐瞒已知土地使用年限只有40年的事实,以70年使用权向业主销售,涉嫌欺诈。

记者发现,陈先生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页则写着,“因合同条《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年限与东府国用(2011)第特2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终止日期不符,此章作废。”并盖有东莞市房地产交易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作废印章,时间为2012年6月28日。

维权

业主:讨说法拒绝收楼

据记者了解,关于长安万达广场项目住宅商业用地年限问题,2013年9月12日,东莞市政府在15届第61次常务会议上进行过专门讨论,会议通知称,长安镇万达地块属于商品住房及商业服务用地,出让合同和土地证明确:该地块商服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至2051年8月23日(即40年)。

“现在万达方面以买卖合同约定3月30日前交楼为由,叫我们业主来收楼,收了楼他们什么都不管了。”昨日下午,70多位业主代表聚集在万达广场销售中心讨说法,在销售中心,记者没有见到万达广场相关工作人员。

信访办:努力进行协调

东莞长安镇信访办表示,2013年12月以来,万达广场部分商铺业主就该广场部分商铺的土地使用年限问题通过信访、拉横标等方式维权,要求市、镇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经了解,长安万达广场项目地块属于商品住房及商业服务用地,商业铺位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在商铺销售过程中,其中有90套(共74户业主)与万达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使用年限是70年,业主要求万达公司提出解决方案。

长安镇信访办还表示,该事件是属于商业纠纷,长安镇将努力协调双方进行协商解决,提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双方无法协商,希望业主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长安镇将积极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万达:应该去问房管局

27日下午,记者拨打了万达广场一位王姓负责人电话,记者询问,万达广场方面在取得土地证就已经得知商铺的使用年限为40年,为何可以以70年使用年限与业主签订买卖合同,对方表示土地使用年限的问题不是出在万达广场方,而应该去问东莞市房管局,万达广场方面已经针对此事件提出了相关补偿方案,如果业主不满意,可以走法律途径维权。随后便以在外办事为由挂断了电话。

随后,记者又拨打了东莞市房管局相关科室电话,工作人员称,采访需要记者联系房管局对外宣传部门,自己无权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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