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广州市东涌镇党委书记陈炳根,在该镇所属集体及国有土地的转让、出让过程中,违规操作低价将土地转让给私人老板,致国有资产损失9000多万元。除滥用职权外,陈炳根还涉嫌受贿500多万元于昨日在广州中院过堂。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原广州市东涌镇党委书记陈炳根,在该镇所属集体及国有土地的转让、出让过程中,违规操作低价将土地转让给私人老板,致国有资产损失9000多万元。除滥用职权外,陈炳根还涉嫌受贿500多万元于昨日在广州中院过堂。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损失9000多万
陈炳根1961年出生,大专文化,曾任广州市东涌镇党委书记,2013年9月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刑事拘留,次月被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下半年至2012年6月,被告人陈炳根在担任广州市番禺区东涌镇党委书记期间,伙同广州市嘉实公司股东吴某添,在东涌镇所属集体及国有土地的转让、出让过程中,滥用职权,违反集体及国有土地招、拍、挂出让程序,将东涌镇所属旧幼儿园土地使用权低价转让给广州嘉晋隆公司,将景丰鞋厂厂房低价出让给嘉实公司股东个人,致使公共财产遭到重大损失,共计人民币91362571元。
工程利润对半分收妹夫贿款300多万
在受贿方面,据指控,2008年9月,陈炳根利用职务便利,为广州市全信贸易公司董事长何某全承揽广深港客运专线公堡涌河道改移工程提供帮助,何某全承诺将工程利润的一半贿送给陈。工程完工后,何某全实际获利1100余万元,按照约定应当贿送人民币500万元,2011年6月~2013年3月,陈炳根分7次以利息和商铺租金的形式收受何某全贿送的人民币176万元。
此外,2006~2011年,陈炳根还为何某全在拆迁工程的砂石材料供应业务、承揽东涌镇“名镇建设”工程项目提供帮助,还帮助何某全把美顺假日广场和东涌商贸城等违章建筑纳入名镇项目建设项目库,不被查处,期间收受何某全贿送的人民币共计7.5万元。
检方还指控,2003~2012年,被告人陈炳根利用职务便利,为其妹夫吴某添占有股份公司谋取利益。2007年8月14日~2012年7月17日,被告人陈炳根以购房借款为名收受吴某添贿送的人民币3195893元。
庭上辩称:
是借款有还款行为决策是领导班子做出
面对检方受贿的指控,陈炳根承认受贿的事实,但对于受贿金额的认定表示不服。
比如,对于176万元的受贿项,陈炳根辩称,有108万元是何某全欠款归还的利息,而吴某添给自己的319余万元不是行贿款而是购房借款,自己有还款的行为,审判长质问,为何借款不是整数?陈炳根表示,购房的手续都是由他妻子办理,钱是通过银行转账的,只知道大概的金额,他只管借款,具体的资金来往并不了解。
对于滥用职权罪的指控,陈炳根表示:“在过程中我承认有失当的地方,但不应该构成滥用职权罪。”律师认为,土地的转让经过领导班子的合议才做出的决定,并非陈炳根一人做出的。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