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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将房屋先出租后出卖 买家等20年才能入住?

信息时报  作者:何小敏  2014-05-14 08:11

[摘要] 花巨资买房,却被告知房屋早已被出租,租期20年。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买房人真的要等20年以后才能入住?近日,番禺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宗物权保护纠纷案,因产权人在房屋查封期间与他人签订出租合同,法院认定其效力不能对抗新的产权人,判令租客搬出房屋。广州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花巨资买房,却被告知房屋早已被出租,租期20年。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买房人真的要等20年以后才能入住?近日,番禺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宗物权保护纠纷案,因产权人在房屋查封期间与他人签订出租合同,法院认定其效力不能对抗新的产权人,判令租客搬出房屋。广州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无稽

买房后竟被告知要等20年

位于番禺区南村镇的一间房屋原本是贺清(以下均为化名)和陈阳所有。2012年6月14日,贺清在征得陈阳同意后,将房屋出售给了汪正。同年6月21日,贺清与汪正办理了产权变更手续,房屋产权人变更为汪正。在办理物业交付时,汪正却发现,另一人钟成在占用该房屋,于是通知钟成迁出。

但汪正却被告知,早在2011年6月22日,钟成就与贺清签订了租赁期限为20年的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交付了192万元的租金,并以该租赁合同可对抗产权变更为由拒绝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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