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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土房管:小区业主自我管理将有新规范

房地产门户房天下  作者:董彩云  2009-09-02 16:02

[摘要] 搜房网记者从广州市国土房管获悉,为加强对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及其换届、运作等工作的指导监管,促进物业小区和谐发展,按照新修订《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近日制订了《广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规定(征求意见稿)》

搜房网记者从广州市国土房管获悉,为加强对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及其换届、运作等工作的指导监管,促进物业小区和谐发展,按照新修订《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近日制订了《广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定》)。

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规定》细化、补充了上位法的相关规定,对解决当前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等热点难点问题具有指导作用。

该《规定》共4章57条,包括5个示范文本。一是进一步明确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二是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协助业主大会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换届、运作等职责予以进一步细化,同时建立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业主自我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三是对当前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及其换届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规范。

为强化《规定》的可操作性、合理性,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将于9月4日-9月18日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公众可登陆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站(//www.laho.gov.cn/)获取征求意见稿全文并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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