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其他 > 正文

答疑:如何处理建筑面积超70平房屋的价格等问题

房地产门户房天下  2008-11-25 14:38

疑问:如何处理建筑面积超70平米房屋的价格和产权等问题?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规定 “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标准。经济适用住房套型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生活水平,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 第十五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购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根据上述规定,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面积标准确定为60 平方米左右,购房建筑面积标准为7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计算,超出70平方米(不含70平方米)的部分,以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计算。

购房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以内部分的房屋,产权证按经济适用住房加注记,上市时应当缴纳土地等价款,土地等价款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差价的80%计算。超出70平方米(不含70平方米)按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购买的部分,产权为完全产权。所购房屋应执行经济适用房关于上市交易的规定,并不能分割上市。

下一篇:广州救市不维护高房价 房价萎靡网友继续盼跌

今日新闻】【图说地产】【楼市快讯】【金融股市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广州官微

掌握广州最新楼盘信息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