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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建设厅巡视员马志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是关键

房地产门户房天下  2006-12-08 15:56

[摘要] 四川省建设厅巡视员马志强: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是构建和谐人居的关键和谐人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谐人居的根本点是实现居者有其屋,这是一个文明和谐社会起码的目标。我国经过二十多年来的城市住房制度改


四川省建设厅巡视员马志强: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是构建和谐人居的关键

和谐人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谐人居的根本点是实现居者有其屋,这是一个文明和谐社会起码的目标。我国经过二十多年来的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特别是随着1998年以后住房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住房领域基本实现了商品化、货币化和社会化。市场机制已在城镇住房资源配置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住房问题的解决首先要靠个人的努力,通过市场机制配置住房资源,解决自身的住房问题。但是,社会总会有一部分低收入群体、特困群体因为种种原因一辈子也无法获取足够的收入,无法通过自身力量来解决住房问题。为保障每个人都有适合的住房居住,政府就需要实施一些特殊的政策措施来帮助这些单纯依靠市场解决住房有困难的群体,从而实现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的目标。

近几年,我国房地产市场不断快速发展,房价持续上涨,大量中低收入家庭受到支付能力的限制而无力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一部分处于收入阶层的家庭居住条件极差,甚至无房可住,出现市场失灵等现象,这成为引发社会新矛盾的重要原因,这与我国社会主义性质不符,也有悖于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议题,为此,国家不断实施宏观调控,通过政府的积极干预,力争实现居者有其屋或人人有房住的社会目标,让百姓安居乐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谐人居,即在人居领域既要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居住消费需求,也要适应其经济承受能力,符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和谐人居是接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机部门,也是当前中国一个新时期的时代主旋律,和谐人居的基础就是要确保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实现最基本的居住权益,而政府在解决中低收入阶层住房问题中则无旁带地承担了重要的社会和经济责任,需要不断强化政府在住房领域的公共管理职能,重视发挥政府在住房领域的调控和保障能力,实现住房资源的二次分配,弥补市场机制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不足,实现住房资源的公平分配,政府实现住房领域的公共管理职能的必然选择是通过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困难问题。

四川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实践近几年来,四川省人民政府着力于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措施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极大的促进了和谐人居的建设。在建立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时,我们着力于解决以下几个主要问题,一是将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问题纳入系统全面统筹考虑,对保障家庭采取分层次、多形式的保障手段,实现住房保障政策的有效覆盖,二是建立稳定的住房保障资金来源。要求各地通过以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出让土地净按照一定比例划转为主的机制,多渠道筹措住房保障资金,实现政府住房保障资金来源的制度化,突破住房保障制度实施过程中缺乏稳定资金来源的瓶颈,为住房保障的顺利实施和以后进一步完善保障体系提供有利的保障,三是建立健全高效的住房保障管理执行体系,各个城市要结合自身实际,基本建立高效的工作网络,负责对保障对象的准入进行审查及保障后的符合,从而建立动态监管体系,形成有效的住房保障准入,退出机制,避免福利固化,确保住房保障资源的公平分配。

在明确保障体系建设基本思路的基础上,我省积极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实践。全省各地结合实际,逐步建立起适应本地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住房保障体系。特别是成都市通过积极探索、实践于2006年6月,正式公布出台了《成都市城市公共住房制度实施方案(实行)》及《成都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两个配套文件,并且自8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率先建立起了城市公共住房制度,通过以下三个层次的保障,即:对收入家庭实行以租金补贴为主的廉租住房保障,并实行“应保尽保”;对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家庭年收储在220000元以下,物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由政府给予适当租金补贴,页其通过市场租赁住房;家庭年收入在40000元以下的中等偏低收入家庭购买政府根据“按照标准,提前登记,按需建设,保证供应”的选择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实现了将全市中等偏低收入及以下家庭的住房保障问题纳入全面系统的统筹考虑,采取分层次、多形式的保障手段,实现住房保障政策的有效覆盖。三、四川省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作为工作重点。

在全省住房保障工作积极推进的同时,也存在各地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下一步我省将通过抓先进,粗后进,推进全省住房保障工作全面发展。当前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一)不断加强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力度,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促进和谐人居的建设。(二)进一步促进尚未建立住房保障的地区,积极向省内、国内先进城市学习,强化住房保障政策研究,探索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问题的有效途径,建立适应本地实际情况的住房保障体系。重点是建立住房保障政策体系,规范住房保障各项工作。 (三)要积极推进住房保障立法,通过立法方式明确政府在住房领域应当履行的社会公共的职能,将住房保障以制度的形式确立下来,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居住权益,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建设和谐人居最根本的就是要确保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享有最基本的居住权益,政府要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为广大中低收入人群解决好住房困难问题,这样有助于实现构建和谐社会这一目标,同时为和谐人居的建设、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以“携手共建和谐人居”为主题的泛珠高峰论坛为我们搭建了一般为建设和谐人居而不断努力的交流平台,借此平台,我们西部可以想泛珠三角洲的先进兄弟省份学习到更多成功经验,为我们以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提供更多的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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